"慾望刺激消費,消費帶動經濟成長,經濟成長創造就業機會",這些口號,套用在我家小孩兒身上,再適合不過了.當他們發現,老媽不再負擔他們的"慾望",或者零用錢已經無法支付他們的"慾望"時,他們只好自己想辦法賺錢了.
在加拿大,小孩只要滿15歲,就可以合法打工,如果14歲,就要有家長的同意書才可以.當地的學校和家長,都非常鼓勵小孩打工,一來可以自己賺零用錢,二來可以累積工作經驗,和社區連結.這裡的工作機會也相當多,只要肯做,到處都有機會.
我們家小孩卡在尷尬的年齡,再加上閉澀的個性,很難出去找工作.但是,Vanessa很懂得儲蓄,非常喜歡看著錢包的數字增加,所以經過討論,決定先從不用和人接觸,不受年齡限制的送報工作開始.於是,學期還沒結束,她就非常積極的,自己透過e-mail或電話,和各報社聯絡,尋找工作機會.我們附近的社區,每個禮拜的二,四,都會有兩份免費的報紙,送報工作的流動率非常的高,經過2-3個禮拜的斡旋,很快地在上禮拜,確定得到一家報社送報的工作.
報社非常的貼心,考量小朋友的安全,安排的送報路線,都會在住家附近的社區裡.而且一早,就把該發派的報紙,送到送報生的家門口.這樣的安排,讓有心賺錢的小孩,既使年齡在小,都不用透過大人的協助,就可以輕鬆賺錢.
姊姊羨慕極了,好說歹說,要妹妹分他一半的工作,Vanessa怎麼都不肯.雖說這一帶的治安,讓人非常的放心,前一天,也帶她走了一遍送報路線,但是,上班第一天,總是有點擔心.我提議由我出工資,讓姐姐陪她送第一天,他也不肯.今天天氣晴朗,我們的報童心情很好,獨自一個人出門送報去.
了解我們家的人都知道,"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"的劇情,絕對不會在我家發生.果不其然,過了不到一個鐘頭,小小姐拖著一拖車的報紙回來回報:"送完了,但是還剩很多報紙".代誌怎麼會這樣捺?
我要她立刻和報社的人聯絡,她抱著電話機哩瓜拉,不停說"I am so sorry!!"原來,動線地圖上,有一些特別標註的地址,是不想要收到報紙的住戶,我們家小小姐以為那是要送報的地址,於是,把報紙送到不想要收到報紙的住戶家去了.
Vanessa急急忙忙出門去收拾殘局,過了一個半小時,滿臉發黑的回來了,因為,原本一大早悠哉出門送報,搞到透中午又出去一趟,回來都下午一點半了,人都曬黑了.
不過,這報酬還算豐厚,送一份報紙賺0.12元,一份廣告單0.005元,她的範圍是送103份報紙,一個多小時,她就可以賺13塊多了,比在台灣的小七打工還好賺.
已經和同學約好明天看電影的Vanessa,幽幽地說"明天看場電影,就花光了!"
我忽然很想要把部落格的名稱改成"天兵公園"(這是一部比探險活寶更白目的卡通).